如题所述
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1.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权益,可在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附上相关材料。
2.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即为受理。
3.决定:机关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复杂情况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决定书需加盖单位章,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