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会送到户籍地还是居住地

如题所述

法院传票会送到居住地,具体如下:
1. 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传票会送到经常居住地。
2. 如果法院没有其他联系方式,会按照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邮寄传票。如果不想邮寄到家里,可以主动联系法院说明情况。
民事诉讼传票送达当事人的方式包括:
1. 直接送达,即由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并让其签收,这是最基本的送达方式。
2. 留置送达,当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从而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3. 委托送达,当负责审理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可以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这种方式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邮寄送达,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
5. 转交送达,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
6. 公告送达,法院通过张贴公告、登报等方式将诉讼文书公之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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