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威胁同事说要把他房子烧了,算不算恐吓罪?

我只是想吓一下他,这样会构成犯罪吗?

不算,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恐吓罪"命名的法律条文。行为人单纯口头威胁、恐吓,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可以处行政处罚,处拘留和罚款,受到行政责任的追究,一般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对恐吓行为做出了刑事处罚,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犯寻衅滋事罪的一般情节,依法应当判处管制、拘役或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聚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一定的罚金;

3、如果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地赔偿并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情节较为轻微的,可以予以免除刑事处罚或不起诉。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但是没有达到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程度或者是尚未造成公共场合秩序严重混乱的,则不能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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