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悦被强势父母养成了腼腆的性子,结婚后,对于婆婆的种种刁难,总是默不作声,隐忍接受。
她既不敢反抗婆婆,也不愿意对父母诉说。
父母当初是反对杨悦嫁给张强的,只因二者门不当户不对。他们担心以杨悦的性子,到了张强家会吃亏。
张强弟兄三个,他是家里的老三。作为老幺,总是被母亲偏爱的。杨悦父母曾经去张强村子进行调查,得知他的母亲,为人刻薄,经常打骂两个儿媳。
为此,他们极力反对杨悦出嫁。但杨悦私自领了结婚证,生米煮成了熟饭,他们没办法只好妥协。
张强专科毕业后,在县城一家医院做护工,杨悦是一名小学老师。两人的工资加起来,一个月也只有五千。
县城的房价却是 6800一平方米,所以两人租房住。
婆婆当着杨悦的面说:“你是独生女。你娘家的钱以后肯定都是你们的,让你父母出钱买套房。”
张强也有些心动,他当初放弃初恋女友,选择和杨悦结婚,真实原因就是看中了杨悦的家庭。
杨悦的父母经营着一家农场,年收入60余万元,在当地称得上是“富豪”。
张强趁机对杨悦说:“爸妈以后肯定得靠咱俩,现在先找他们借钱买房,以后咱们好好给他们养老。”
与其说腼腆,不如说杨悦怯懦,耳根子软。她回了娘家,说想买房,让父母借给她100万。
杨悦对父母说:“爸、妈,100万,对于你们来说根本不是什么。本来你们说等我结婚送我一套房,一辆车的……”
不等杨悦说完,杨妈妈就开口:“一分钱也不会给你,你死心吧。你不是偷偷领证后对我们说,张强不是图我们的钱吗。这钱你们自己挣去。”
杨爸爸看着女儿发红的眼圈,忍不住叹口气:“怪我们,把你养成这样。房子可以给你,但是,是给你的。跟他张家一点关系也没有。”
杨爸爸出全款买了房,写在杨悦名下。
张强和杨悦高高兴兴搬进了新家。婆婆说:“这是我儿子的新家,我得住住县城的洋房。”从此,杨悦和婆婆住在了一起。
父母后来又兑现承诺给杨悦买了一辆车,然后发话,警告张强休想再从杨家得到一分钱。
无论杨悦如何回家哭泣,他们都不再支援杨悦。杨悦头胎生了女儿,两年后又生了双胞胎女儿,婆婆以她“生不出儿子”为由,要求她离婚。
张强见再也无法从杨家获取利益,也有了离婚的想法,跟母亲一拍即合,提出了离婚。
杨悦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婆婆甚至对她说:“把房子过户给我儿子,三个丫头我们就养着,办完手续你就走人。”
杨悦低声说:“房子是我爸买的。”
“你爸买的又怎样,结婚后买的房子,就是我儿子的。”
杨悦的父母也不是真的不关心杨悦,只是不再从金钱上纵容她。
结婚后,一方父母买的房子,该归谁?
杨悦没办法了,只好跟父母说了这件事。
得知这件事后,父亲给杨悦请了律师。
律师表示,婚后,杨悦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明确表示给自己女儿——杨悦,房子登记在杨悦的名下,这套房子就是杨悦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强无权分割。
依据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张强见得不到任何好处,开始“哄骗”杨悦,不打算离婚了。
但杨悦在父母的劝说下,终于认清了这场婚姻的实质,铁了心离婚。
最后,杨悦离婚了,房子、车子、孩子,都归了她。
在杨悦的故事里,不排除张强动机不纯的原因,但最关键的在于杨悦自己。杨悦被婆家人认为软弱可欺,自己不强大,只能是这样的结果。婚姻中,女人只有自己不软弱,才能让婆婆不敢随意拿捏自己,让丈夫尊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