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3-16
闻一多评价写诗歌(指新格律诗)如带着的两个镣铐是:格律中的节奏和声律。
诗的节奏,具体指节的匀称。闻一多认为,“没有音尺, 也就崩溃了句的均齐。”也正因为如此, 他又放宽了“建筑的美”的标准, 并不是紧握着“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这一标准不放, 而是也认为“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句子似应稍整齐点,但不必呆板的限定字数,他主张新诗的章节结构等“可根据内容的精神”,“由我们自己的意匠来随时构造”。闻一多写的诗有整齐的八句连在一起的;有四句一节,节与节相对的……形式变化多端。
诗的声律,旧格律诗讲究平仄和押韵,闻一多倡导的新格律诗虽然也讲究平仄和押韵,但比旧律诗要自由得多,充实得多。相对于旧律诗的平仄和押韵,闻一多提出的音尺论则具有进步性,诗的每行在音尺总数相等的情况下,位置可以根据内容灵活变动。这也就使新格律诗与旧格律诗在形式上有了明显的区别。
格律作为诗的“镣铐”,它本身是没有好坏之分的,一首诗作的好不好,格律是不负丝毫责任的,主要在于作诗的人怎么去用。正如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一文中说:“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会做诗的才觉得格律的束缚。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在限制中才能显身手,只有法则能给我们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