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会考虑的因素如下:
一、孩子年龄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如果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也可以随父亲生活。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二、孩子的成长环境。包括夫妻双方的物质条件(工资;如果是爷爷奶奶带孩子,可能还会涉及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意见、身体条件等)、精神条件(例如:教育程度;思想品质)、孩子生活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