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务处理

如题所述

【答案】:(1)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2)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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