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宅土地确权的规定

如题所述

关于农村住房权确认的政策规定,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登记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如下:
1、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综合性房地产的房地产登记;
2、合法宅基地上的房屋不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资料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
3、违法用地无法确认登记的。
农村房屋确权的注意事项:
1、出嫁女的土地确权
出嫁女的农村土地要进行确权,一般是其承包地在哪里,便在哪里进行确权。若是在嫁出地和嫁入地都未缺的二轮承包土地的,一般要能申请到土地才能依法进行确权登记。若是嫁出地和嫁入地都有土地,那么需要选择一方进行登记,另外一方的地方将由村集体收回。
2、几类不予确权的情况
并不是所有的农村宅基地都可以进行确权,部分宅基地是不满足确权条件的,那么其将不能确权成功。不能成功确权的主要有性质改变的宅基地、非法买卖的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的宅基地、在建房规划区域外的宅基地、仍存在争议的宅基地、非法占用的宅基地等。农村小产权房一般也是不能成功确权的。
3、确权时间
早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说要在2018年底完成,但是因为部分原因,没能完成,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及要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争取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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