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掉后户口怎么办

以前户口是在其他市的,后来在东莞买了房,是和同事共同买的,两个人的户口也迁到东莞,我弟也在东莞买了房,户口留在原地,我如果把我的房子卖掉后,能不能将我的户口迁到我弟的房子里???另外我的同事的户口怎么办呢,也可以跟我一起迁到我弟的房子里吗??如果不行那应该迁到哪里???

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1、迁入公共户,如果卖房后想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携带相关的资料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到购买了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公共户或者是所购买的房屋处。

2、迁入具有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相关规定表明,如果因为卖出房屋而迁出户口的,可以迁入本市户口的直系亲属处,也能迁入本市户口的其他亲属处。但是这两种情形都是需要迁入房屋的承租人或者产权人同意的。如果迁入直系亲属处的,不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如果是迁入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处,则需要当地派出所批准的。

3、申请社区托管,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咨询,询问社区是否有社区托管户的政策,如果是有的话,可以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卖房合同、无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去派出所进行办理卖房后的户口迁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房者拥有不止一处房产,以及有些外地居住购房不足五年的,则均不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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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0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对城镇居民出售唯一住房后户籍迁移问题有以下规定:

1、城市居民将原有房屋出售,在同一城市亲友处寄住或租房借房居住的。

可将户口迁到本人单位集体户上或亲友处,凭房屋买卖契约、亲友同意落户证明办理。

2、对城市居民买卖房屋,凡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符合户口准入条件的,可以迁入户口。

按规定可见,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

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

扩展资料: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

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

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

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

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

户口管理也就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

因此,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

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第2个回答  2019-07-03

唯一的房子卖了户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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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1-24
第4个回答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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