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账户15天异议期

如题所述

对于法院冻结账户15天异议期的具体规定如下: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般冻结后,被执行人有15天的时间提出异议,如被执行人没有提出异议,法院将该笔款项划扣到法院账户,此时被执行人又有15天的异议期,如没有提出,15天后,会通知你领取款项。
法院冻结账户15天异议期。当事人申请冻结对方账户,法院一般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被告银行账号,并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尤其是诉前的财产保全,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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