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如今的小说桥段里,我们最常见到的就是富可敌国,一手遮天的霸道总裁偏偏恋上了马路边上的灰姑娘。爱的是死去活来,恩恩爱爱爱,至死不渝。虽然这情节特别土,但是架不住真的是市场非常大。然后古代古人也是喜欢搞一些特别狗血的桥段。写小说的时候总是写一些看起来俗不可耐,但是却偏偏观众十分受用的环节。
例如,富人家的小姐偏偏喜欢上了家里的男仆或者是非常穷困的落魄书生。就连蒲松龄先生写的《聊斋志异》里面也免不了俗。大家都知道《聊斋志异》讲的是一些志怪类的故事,里面就有许多的狐狸精。蒲松龄先生总喜欢把狐狸精和一贫如洗屡试不中的书生组成一对cp。
故事情节看起来是如此的不可思议,可是架不住他过瘾,阅读的时候是十分痛快的。其实自古以来,作者们都非常喜欢类似的写作手法。其实这是和当时的环境是有关系的。封建社会里男权至上,《聊斋志异》也充斥着大量的大男子主义,在文章中所有的女人都是为了男人而活。没有男人就会死,并且不管是优秀的或者是落魄的男人,都可以对女子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并且男人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
那时候蒲松龄是出生在一个小地主类型的家庭,当时已经逐渐落败了。年轻的时候考取了十分优秀的成绩,然而随后却屡试不中,直到71岁的时候才成为了一个贡生。这期间40余年他都在一个小小的私塾里教书,可见落魄程度了。从某些方面来讲,这也是作者的一个影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