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住院天数规定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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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这样的规定(否则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投诉);
2、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第24条的规定条:
(1)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治疗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个人自付比例
(2)参保人员因疾病住院时,先由个人支付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3)参保人员(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城镇居民除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病多次住院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一定比例递减,一年最多递减2次。
3、以上参考资料来源:《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沈劳社发〔200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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