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认为口角和打人都是老人方发起,且多人参与殴斗自己,先动手者都是对方,自己属于正当防卫。经派出所劝导,鉴于互有损伤,而且也不想过于干扰生活,愿接受调解。但不愿接受老人女儿赔偿要求,认为自己退一步各负责自己的损失。大家怎么看呢?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老年人估计习惯于享受传统道德观和舆论指向任意非为。把别人的美德当成他人的义务和他们自己的权利。其实我一直不知道是什么给了他们这样的行事的信心。
追答是的,同感。
追问唉,究竟什么造成的啊,改变这些的办法在哪里,我作为一个社工调解了许多纠纷,但改变不了他们的世界观啊。
追答岁月的沧桑都没有改变的东西,但凭一已之力是很难改变的。
追问为什么岁月积淀的是糟粕和负面情绪啊。
难道说他们在岁月里看见的都是任意妄为而获利的案例?
请教您认为这个中年人该承担事件中多大的责任呢?
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合适吗?
追答老人为什么打他是关键,特别是引起口角的原因,造成这个原因的一方需要为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问题描述的不详细,没法判断每个人的行为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如果损失不大,就不要再折腾了,多人打一个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赔偿有可能逼使中年人要求派出所处罚这几个人
追问中年人去老年处取快递,因找不到快递老年嘴碎,骂骂咧咧,于是口角。中年人认为打60以上老人和结伙殴打伤害他人均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故也愿意接受调解。但老年人女儿要追求赔偿,中年人认为行为过失主动方是对方不愿接受。而且就目前情况双方均为轻微伤,中年人有一点财物损失,但基于息事宁人也不追究,各自承担自身损失。您对此怎么看,谢谢您的耐心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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