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公司仅工资仅发放基本工资,请问我如何维权

9.13日发生工伤烧伤,住院10天,9月23出院,但是昨天公司发9月份工资只发了基本工资,好像劳动法有规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是以前平均值吧? 公司不要脸,那我想起诉他去:
1、工伤期间工资问题:我平常工资3000左右,10月20号发放9月份工资1400元,9月份实际工作13天,我想查一下法律条文中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发放标准:
2、工伤期间我父母因照顾我造成的误工费问题:法律条文中的赔偿标准:
3、工伤期间精神损失费:法律条文中对此的描述
4、申请劳动仲裁我需要提供的材料(病例什么的出院手续均由公司操作,我是否需要去医院重新复印病例)
5、劳动仲裁的仲裁期限多长
6、如果劳动仲裁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目标,能否采用起诉的方式

单位停工留薪期工资没按原来待遇发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发差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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