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绝症女子被丈夫逼签遗嘱这样的事件?

如题所述

绝症女子在自己生病住院期间,丈夫曾经拿着一份已经写好遗嘱来到病房,让当事人签字,对于这种不负责任且内心完全不爱护不尊重发妻的男人,一定要利用法律的武器严惩。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当事人也表明:“这份遗嘱是丈夫代写的,内容大概是我去世后,我所有的财产都给他,我并没有签字。”那么这个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扩展资料:

遗嘱的法律效力:

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但继承法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嘱无效: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于设立遗嘱后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原设立的遗嘱仍可有效,但其对原设立遗嘱变更或撤回的,遗嘱的变更或撤回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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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8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继承法》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果丈夫逼迫妻子订立遗嘱,遗嘱并非表示妻子的真实意思,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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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5-27
绝症女子被丈夫逼签遗嘱这样的事件我觉得是个例,因为现在是法制社会,遗嘱是要遵从个人意愿,如果有人逼迫,那么是可以报警来解决的,即便是自己的丈夫,也不可以做有违于病人自己的意愿的事情。希望可以帮到你。请予以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20-05-27
这样的丈夫那还是人吗?即使签了遗嘱只要证明是被逼的话,该份遗嘱无效。
第4个回答  2020-05-27
这样的丈夫真是绝情,这样的女孩也真是可怜。这个时候只能认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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