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房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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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2

一、申请廉租房的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申请廉租房所需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廉租房中国现状

1、廉租房(low-rent house或者low-rent housing)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2、据CCTV报道,曾经有一家人在北京租住过每月67元、面积为35平米的廉租房。

3、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4、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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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31

一、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所需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国廉租房现状:

廉租房(low-rent house或者low-rent housing)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据CCTV报道,曾经有一家人在北京租住过每月67元、面积为35平米的廉租房。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

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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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6-01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07-13

一、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二、所需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拓展资料: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百度百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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