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得肺结核可算工伤吗

如题所述

职工患肺结核病的由于肺结核病不属于职业病所以不算工伤,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歧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可侵及人体的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最为常见。排菌者为重要的传染源,人体在感染结核菌后不一定发病,但是当抵抗力降低或细胞介导的变态反应增高时才可能引发临床的疾病。

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认定为工伤。

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预备性和收益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患职业病的。

第四,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第五因公外在时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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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8
肺结核不是法定职业病,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事故导致肺结核的,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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