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确实已经对自己的婚姻忍无可忍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您需要考虑好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及财产分割问题,其次根据您的诉求搜集固定好相应的证据,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后法院会组织调解、开庭审理等诉讼活动。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您可以搜集证明你们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例如分居协议、租房协议、聊天记录、在老家的消费记录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也无法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往往会判决不离,您需要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财产分割的话,可以根据对方出轨的严重程度,或可向对方主张相应的赔偿,或主张对方少分。关于感情破裂如何取证、抚养权如何争夺或放弃、财产的分割如何利益最大化,是您需要着重考虑和留意的问题,必要时可听取律师建议。
【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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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分两点对您的问题进行回复。
(1)您可以单独起诉离婚
如果您决定起诉离婚的,可以由您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第一次诉讼法院不会判离。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要六个月之后才能再起诉。
(2)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对于一方出轨的情况,建议您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例如对方的开房记录,出轨的视频,承认出轨的保证书等等。一方有出轨的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有需要,欢迎进一步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