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限过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行政复议期限已过,但不超过三个月,可以向法院起诉。
超过了三个月的期限,那么通常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因为这会丧失包括复议和诉讼等寻求救济的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的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材料:
1. 行政复议申请书;
2. 行政机关所作决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如果是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提供曾经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如果是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
3.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成立批复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4. 授权委托书原件(如聘请有委托代理人);
5. 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
6. 代理的,须提交函件、证复印件(复议机构要核对原件);
7. 行政复议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过了行政复议期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的,应当准备起诉状、个人信息、涉案证据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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