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期间有病部队没给办病残档案袋里什么都有二十多年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理顺提问者的问题是:已经退役二十多年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有病患,但是部队没给办病残、也没有将病历治疗资料装入退役军人档案袋里的,应该怎么办?回答你的可能会不如你的意愿的,军人(仅仅限于义务兵、初级士官)服役期间未能评定为因病残疾军人的,那么在退役后是不能申请新评定残疾军人的,另一个就是因战因公的退役军人也要在因战因公负伤3年内提出申请。

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50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â€æ®‹ç–¾ç­‰çº§è¯„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

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所以提问者就没有任何必要在评定残疾军人方面有所愿望了,你完全可以在普通公民的医保、大病医保、贫困救助、慈善救助等方面争取得到相应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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