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本质上有什么不同?

如题所述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是晚清相继发生的两大改革事件。众所周知,戊戌变法是于十九世纪末由资产阶级维新派推动,通过光绪皇帝发布诏书推行的;清末新政是在二十世纪初在西太后主持下,通过颁谕展开的。前者昙花一现;后者则历时十年,并取得了一些突出成果。但是,这两大事件在历史上的地位却大相径庭。戊戌变法,被公认为是中国近代史上的进步潮流加以肯定,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而对清末新政,则因为是由清朝政府自己搞起来的,又加上了“讨好帝国主义”的罪名,却不管客观效果如何,就被说成是反动的,还称之为“假维新”、“伪变法”,其实这是不够公平的。本文仅就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异同及各自在历史上的地位等问题,谈些粗浅看法,就正于史学界的同志们。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都是在中国出现了严重的民族危机的总形势下发生的。
  戊戌变法是于甲午战败受辱之后,在帝国主义掀起瓜分狂潮,使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深重的情况下,以康有为为首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的政治代表维新派挺身而出,喊出了“救亡图存”的响亮口号,宣传、奔波,推进了维新运动向前发展,表现出了强烈的爱国心。康有为还多次上书,争取光绪皇帝站到自己一边,最后,终于把变法运动推向高潮。
  当戊戌变法运动失败之后,以义和团为组织形式的,一场大规模的农民反帝爱国运动又在中国大地上展开。广大义和团群众,高举起“扶清灭洋”的旗帜,把斗争矛头直指帝国主义侵略者,到1900年5、6月间,斗争达到了高潮。这时,“八国联军”侵入中国,攻占了北京。西太后携光绪皇帝及自己的亲信、宠臣逃离北京,帝国主义强盗的铁蹄,践踏了京、津、张、保及东北各省的广大地区。西太后在逃离的同时,下达了镇压义和团和向帝国主义投降两项命令。义和团被中外反动势力联合镇压下去了,清朝政府接受了帝国主义列强提出的议和大纲十二条。此后,帝国主义又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使中国的封建经济进一步遭到破坏;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1895年以后又得到发展,而1899—1901三年,投资额比前三年大大减少,其平均投资额,几乎仅相当于前三年平均投资额的三分之一(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下,第649页。)。这是不适应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实业的要求的。就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清朝政府于1901年宣布实行新政。
  从两次新政的历史背景,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个共同之点:其一,经济基础是一致的:封建经济虽然在逐渐解体,但仍占主导地位;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其二,阶级基础是相同的:占统治地位的仍是地主阶级,但是,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有了一定的壮大,特别是上层更为明显。最后,在中外关系上,都是在外国列强侵略之后,清朝政府摇摇欲坠的时刻。其不同之点:首先是人民斗争的形势不同:戊戌变法是处于历时三十年的群众斗争低潮之后出现的;而清末新政则是处于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刚刚过去之后开始的。其次,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力量对比有了一定的变化:由于戊戌变法的失败,维新派中的一部分人(如章炳麟等人)发生了革命的转化,壮大了民主革命派的力量。革命派提出了推翻清朝封建专制政权的更激进的主张,并且展开宣传活动,不断策划反清武装起义。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宗旨、目的是关系到两大事件的主观动机问题,也应该进行对比分析。
  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维新派同帝党联合搞起来的,在阐明宗旨和目的的时候,两种人理应分别加以分析。但是,最近研究成果证明,过去一直被当作研究百日维新的第一手材料的《戊戌奏稿》,是经过康有为改篡后发行的,而关于召开国会、制订宪法等项内容,都是他改篡时加进去的(参见《戊戌维新运动史论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86—297页。)。因此,百日维新时期,维新派和帝党的主张基本是一致的。戊戌变法的宗旨和目的,最突出之点就是为了救亡图存。其次,是为了加强皇权巩固帝位。光绪皇帝且不必说,就是康有为在百日维新前后,也是尊崇君权的(参见《戊戌维新运动史论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97—300页。)。第三,实行变法是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最后,实行维新变法,也还是为了提高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党的政治地位,打击后党及顽固守旧势力。
  清末新政是以那拉氏为首的清朝皇室搞起来的,洋务派是核心力量,也有个别资产阶级人士参加。其宗旨与目的的最突出之点,就是改换统治手法以巩固皇权。1901年1月的上谕明确指出:“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76第8—10页。)其次,当时清朝政府感到中国是在“强邻逼处”(《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96第4页。)的情况下,因此,要变法自强。1901年10月,清朝政府的上谕中指出:“须知国势至此,断非苟且补苴,所能挽回厄运,惟有变法自强,……舍此更无他策。”(《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6第14页。)第三,清朝政府推行新政,还为了在经济上“振兴”。当时,清朝统治者认为:中国“推积弱所由来,叹振兴之不早”(《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6第15页。)。“农工商业,为富强之根本,自应及时振兴”(《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93第3页。)。第四,实行新政,还为了转移国内广大人民群众的斗争视线,拉拢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清朝政府看到国内“伏莽犹繁”,因此,就打着“为臣民计”、“利民”(《光绪朝东华录》,总(四)第4771页。)等旗号,发展实业,以麻痹广大群众和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寻找支持者。最后,清廷为了保持自己的统治地位,不被帝国主义一脚踢开,又不得不迎合帝国主义的某些需要。1901年7月,清朝政府在上谕中说过:“现当重定和约之时,首以邦交为重”,并按《议和大纲》的要求,下令“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在六部之前。”(《光绪朝东华录》,总(四)第4685页。)经济方面的某些措施,也有利于列强对华的资本输出。
  从上述两者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的目的,共同点是主要的,都是为了巩固皇权,变法图强振兴国家及适应资产阶级的某些需要。而不同点是:清末新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为了镇压人民的斗争、转移群众斗争视线以及适应帝国主义某些需要的一面。
  


  马克思主义认为:“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看他的声明,而是看他的行为”(恩格斯:《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579页。)。判断历史事件也是这样,我们不仅要看历史活动的目的,更应该看它的具体活动。这就必须从分析历史活动的主要内容入手。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都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对于这两次新政内容的异同,进行对比分析,一定会给予我们以新的启示。
  经济上的改革,是这两次新政的一个突出方面。为了管理农工商业,戊戌变法时,规定于京师设立农工商总局和铁路矿山总局;清末新政时,先于1903年设立商部,1906年又改设农工商部和邮传部。这两次新政,都注重农业。戊戌变法时,注意开垦荒地,广译外国农业书籍及购置农业器具,成立农会,出刊农报等;清末新政时,提出:“商之本在工,工之本在农。非先振兴农务,则始基不立,工商亦无以为资。”(《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22第2页。)下令清查土地,鼓励开荒屯田,并设立垦务公司、试验场、创办农业学校等(《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86第8页。)。同时,还注意翻译农业书籍,购先进农具及兴修水利等。在工艺制造方面,戊戌变法时,提出仿用西法,广置机器,推广各种工艺制造,奖励发明等;清末新政时,同样采取了奖励政策(《光绪朝东华录》,总(五)第5709页。)。当时,各类工艺局、厂相继出现,在清朝政府奖励政策的推动下,在民族资产阶级、开明士绅的努力下,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了明显发展。在工矿交通方面,戊戌变法时,提出在铁路矿山总局管理下,积极修筑铁路,发展交通运输业,努力开矿,设立邮政局等;清末时,于1902年初,制定了《矿务章程》,1904年,颁布了《矿务暂行章程》,1906年,又拟定了《中国矿务章程》。一些省寻找得力人主办以示重视。也注意铁路的修筑,1903年,颁布了《重订铁路简明章程》,并自办建成京张铁路。在电报、电话方面,规定:中国电报、电话事业由国家电局专办(《光绪朝东华录》,第5379—5380页。)。在商业方面,戊戌变法时,要求各省设立商务局、商会和办商报等,讲求商务;清末新政时,则于1903年公布了《商部章程》、《劝办商会简明章程》,1904年,公布了《公司注册试办章程》,为了促进商业的发展,还发布了一些保商恤商及奖励商业的谕令(《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20第4页。),及华商洋商之商品税收平等的谕令(《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61第1页。)。在财政方面:戊戌时,提出了改革财政制度、编制国家预算、按月公布出入款项;而清末,则注意铸造货币,发行纸币,颁布了《试办银行章程》,并出现了大清、劝业、商业等银行及一些地方银行。
  两次新政,也都重视政治方面的改革。主要表现在调整机构,裁撤闲衙、冗员,整顿吏治及加强专制统治等方面。在调整机构上,戊戌变法时,令设工商总局和铁路矿山总局等,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大理寺等衙门,归并于内阁及礼、兵、刑等部办理。裁撤督抚同城的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这三省以总督兼管巡抚事。裁东河总督,其事归河南巡抚兼办。还要求地方裁撤闲衙、冗员。在清末新政时,设督办政务处,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还设立商部、练兵处、巡警部、学部等。1906年,又重新制定官制,决定除内阁、军机处仍旧外,共设十一个部: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海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此外,改大理寺为大理院,都察院、翰林院仍旧,增设资政院、审计院、军谘府等(《清史稿》(四)第956页;参见《清德宗实录》卷564第12—13页。)。归并詹事府于翰林院,裁通政司、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太仆寺、练兵处等,分别归并于礼部和陆军部。1904—1905年,还裁撤了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光绪朝东华录》,第5257页。),裁撤东河总督及广东海关、淮安关和江南织造衙门、福建水师提督等闲衙。在整顿吏治上,戊戌时就提到了这一问题;在清末,限制卖捐实官。1901年曾宣布:“嗣后无论何项事例,均著不准报捐实官”(《光绪朝东华录》,总(四)第4718页。)。还处分了一些腐败的地方官。例如:1903年,命“年力就衰”对其子管教不严的四川布政使陈璚,“以原品休致”,其子道员陈大浩“贪利招摇、干预公事,著即行革职”(《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21第14页。)。两次新政,不忘加强专制统治:戊戌时曾规定,要实力举办保甲及筹办团练;在清末则编练巡警,推行警政,此事先出自于直隶,后波及各省,1905年,设立巡警部。此外,还改变了对旗人的供养制。戊戌时,提到了这一问题;而清末则宣布:让旗人“各自食其力”(《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05第2页。),“劝谕旗兵妇女学习蚕桑,以裨生机”(《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78第4页。)。注意增加些民主气息。戊戌时允许大小臣民上书言事及自由办报、办学会等。清末则注意改革刑罚制度,废止苛刑,规定“凡死罪至斩决而止,凌迟及枭首、戮尸三项,著即永远删除。”“刺字等项,亦著概行革除”(《光绪朝东华录》,总(五)第5328页。)。并命令停止刑讯,改刑罚为罚款,或“折为作工”等等(《光绪朝东华录》,总(五)第5329页。)。
  加强军队建设,也是两次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戊戌变法时就规定:“裁减绿营”,清军改用洋枪、洋操,采用西洋兵制,筹款添造兵轮战船,扩充海军实力,增加水师学堂学生名额,培养海军人才。清末新政时,先于1901年8月,宣布废除了武科科举考试制度(《光绪朝东华录》,总(四)第4697页。)。并且命令“于各直省会建立武备学堂,以期培养将才,练成劲旅”(《光绪朝东华录》,第4718页。)。同时,注意裁减旧军,编练新军。如1901年,清朝命令,“所有各省原有之绿营防勇,均限于本年内裁去十之二、三,及上年有事时添募之勇营,亦一并酌量裁撤。”(《光绪朝东华录》,第4695页。)“精选若干营,分为常备、续备、巡警等军,一律操习新式枪炮,认真训练,以成劲旅。”(《光绪朝东华录》,第4718—4719页。)1903年公布了奏定《新军营制饷章》,1907年,又拟定全国共计编练新军三十六镇。到辛亥革命爆发前,全国共编成了十六镇。此外,也注意了海军的建设,张之洞主张废旧船,造新船,同时还派遣人员学习海军,整顿水师。
  两次新政,对文化教育给予了特殊的重视,其主要包括改革科举制度,设立新式学堂及派遣留学生等项。首先,改革和废除科举制度。戊戌变法时,曾命令自下科开始,会试、乡试及生童岁科,旧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后来又规定乡会试仍为三场,一场试历史政治,二场试时务,三场试四书五经,又要求开经济特科以选拔人才。清末新政时,先是改革科举制度,1901年,宣布取消“八股文程式”(《光绪朝东华录》,总(五)第4992页。)。1903年,张之洞等提出了逐渐废除科举制度的主张,1905年,再次上折请求废除科举以利于兴办新式学堂。清政府采纳了张之洞等人的建议,决定“自丙午(1906年)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光绪朝东华录》,总(五)第5392页。)清末,还举办了经济特科。其次,设立新式学堂,传播西学。戊戌变法时,曾要求各地广设新式学堂,提倡西学。1898年8月,在北京设立了京师大学堂,并且规定各省多设中、小学堂及各种专科学堂。清末新政时,更重视人才,认为:“为政之要,首在人才,”(《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3第13页。)。因此大力兴办各类学校。1901年,要求将“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光绪朝东华录》,总(四)第4719页。)1904年,张之洞等人制订的《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了,促进了办学。同时,清朝还特别重视师范学堂的建立,指出:“开通国民知识,普施教育,以小学堂为最要。则是初级师范学堂,造就教小学师范生,尤为办学入手第一义。”(《奏定学堂章程》,光绪三十年铅印本。)当时,中国出现了办学热潮。在北京,加强了对京师大学堂的管理、整顿,并拓地兴建校舍,扩大了学校规模。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大量涌现。第三,派遣留学生出洋学习。戊戌时,光绪皇帝曾发布谕令,要求各省选派生员出国留学、游历等。而清末,中国派遣留学生出洋达到高潮,清朝政府命令各省选派“心术端正、文理明通”(《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92第10页。)之士,以官费资送出国学习,也注意选派宗室、八旗子弟出洋留学,同时,还鼓励自费到各国留学,后来,又号召赴欧美留学。在清朝政府的号召与各省的努力下,在青年学生的斗争及其家庭的大力支持下,官费、自费留学生逐年猛增。
  从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这两次新政不论在经济方面、政治方面、军事方面,还是在文化教育方面,所推行的政策,基本上都是相同或相类似的。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西太后是把被自己推翻了的戊戌变法,又拿来重演,在继续完成她的“敌人们”所没有完成的变法维新事业。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不同,突出表现在事件的领导者和各自的后果上。
  戊戌变法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维新派同帝党相结合,共同领导和发动的,清朝的洋务派官僚及后党,持反对态度;而清末新政,则是以西太后为首的后党及清朝的皇室在洋务派官僚的支持下进行的,光绪皇帝已无实权,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个别人物,只不过是做了这次新政的陪衬。例如张謇,商部成立后,当上了该部三品官的高级顾问(《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28第1页。)。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结果不同,戊戌变法,仅历时一百零三天,政变发生后,百日维新的各项措施,几乎全部被取消。而清末新政,历时整整十年。并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后果。
  清末新政的恶果是突出的,应该首先加以说明,举其要者主要有四:其一,举办新政,需要大量的经费,为解决资金,清朝政府不断向各省派款。如1903年12月24日的两个派款上谕,所派之款,全国每年就多达九百六十万两(《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23第4—7页。)。而各省举办各项要政,也得花钱,这就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而且,清朝政府又是在每年都要偿还大量外债和赔款的前提下实行新政的,这就必须更加疯狂地搜刮广大劳动群众,使人民生活愈加贫困,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其二,清末大练新军,各地出现了部分军阀势力,特别是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乘机控制北洋六镇军队,他变成了当时最有势力而又极反动的人物。其三,这次新政,还为帝国主义继续向中国投资:控制中国的社会经济,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如1902年3月,所拟《矿务章程》十九条中就规定,在中国开矿“无论华洋各商,皆可照章承办”(《光绪朝东华录》,总(五)第4836页。)。最后,清末新政时办警政、练新军,强化了清朝的封建国家机器,加强了对人民的镇压。
  尽管新政有种种不良后果,尽管新政还有种种弊端(参见章开沅等《辛亥革命史》上册,第181—182页。)。但是,我们仍然必须全面地加以探讨、分析。列宁指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选集》第二卷,第512页。)。“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列宁全集》第二卷,第150页。)我们今天在研究清末新政的历史时,就应该把问题放入当时的历史范围内来研究,我们在判断清末新政的历史功过时,也应该根据新政比以前的历史所提供的新的东西来分析研究。经过冷静的对比之后,笔者认为:清末新政本身及在新政的影响之下,中国社会确实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其主要有下列八点。
  一、清末,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较明显的发展。首先是民办工业发展较快,各类工厂不断增加。其中特别是1909和1910两年,设厂就多达二千八百余家(陈真等:《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1页。)。达到了民族工业初步发展阶段年设厂数目的最高峰。同时,投资总额也迅速增加:1906、1907、1908三年,共投资五千三百多万元。年平均投资额近一千七百七十万元,年投资总额也达到了初步发展阶段的最高峰。其次,民办矿业也有所发展:在1895—1910年的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阶段里,兴建的民办矿业共八十家,较著名的,如1908年,湖南长沙梁焕奎兄弟的华昌炼锑公司,炼的锑质量较高,“成色在世界着名之英京廓尔逊之前。”(《湖南省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245—246页。)第三,中国民族资本的商业和金融事业也有所发展。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矿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同帝国主义列强的竞争力量。
  二、中国的土地开发,有了很大进展。由于清末新政时,对土地开发有所注意,在各地设立了垦务公司,各省也较重视,成效显著。特别是黑龙江省,这时期的土地开发,进入了“全放时期”。1904—1910年,黑龙江省的耕地面积,由三十四万七千九百零九垧,增加到六百五十四万七千八百九十五垧(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800页。),翻了四番有余。
  三、在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力量,特别是中下层,有较明显的壮大,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力量也随着发展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清末新政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向前发展。
  四、随着民族工业的发展,工人阶级的队伍也在迅速壮大。辛亥革命的前夕,中国产业工人的人数,已增到六十六万多人,成了当时中国的一支反帝反封建的重要力量。
  五、清末,中国的军队,有了较大的变化。辛亥革命前,已编成新军十六镇。新军战士,使用洋枪,练洋操,接受新式军官的支配,思想上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深入传播之际,新军成了革命党人宣传及发动武装起义的主要阵地。
  六、清末新政,结束了科举制度的历史。在戊戌变法期间即提出这一要求;清末,张之洞等人则指出:“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者绝少,非公家财力所能普及,学堂决无大兴之望。”(《光绪朝东华录》,第5390页。)清朝政府排除了顽固守旧分子的干扰,采纳了张之洞等人的建议,废除科举制度,这是清末新政的一大突出成就。
  七、清末,出现了办学热潮。戊戌变法仅存的成就,是成立了京师大学堂。清末新政期间,对京师大学堂进行了认真的整顿、扩充。清政府还一再谕令各省,兴办新式学堂,又公布了学堂章程。使各省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如1907年,京师有学堂一百二十七所,直隶有学堂四千五百多所。到1911年,全国学校已增至五万二千五百余所,学生总数已达一百五十六万多人(参见章开沅等《辛亥革命史》上册,第373页。)。
  八、中国出现了留学生的洪流。早在洋务运动期间,一些洋务派官僚就开始派遣留学生,但人数很有限。戊戌变法也提出派遣留学生的问题,但是,变法很快失败了,没有成为事实。而清末新政期间,却出现了留学生的洪流,如1905—1906年间,仅留日学生就多达八千人。留学生,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史上,起了决定性作用。辛亥革命前,广大留学生,成了清朝政府的掘墓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清末新政,也就不会有1911年的辛亥革命。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清末新政同戊戌变法及其以前的历史相比较,成效是十分显著的。就清末新政的整个活动来看,我们有理由认为:不管清朝统治者出于什么政治目的,这次新政是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某些利益和要求的。清末新政是一场缺乏民族资产阶级领导和积极参加的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2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不同,突出表现在事件的领导者和各自的后果上。
  戊戌变法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维新派同帝党相结合,共同领导和发动的,清朝的洋务派官僚及后党,持反对态度;而清末新政,则是以西太后为首的后党及清朝的皇室在洋务派官僚的支持下进行的,光绪皇帝已无实权,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个别人物,只不过是做了这次新政的陪衬。例如张謇,商部成立后,当上了该部三品官的高级顾问(《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28第1页。)。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结果不同,戊戌变法,仅历时一百零三天,政变发生后,百日维新的各项措施,几乎全部被取消。而清末新政,历时整整十年。并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后果。
  清末新政的恶果是突出的,应该首先加以说明,举其要者主要有四:其一,举办新政,需要大量的经费,为解决资金,清朝政府不断向各省派款。如1903年12月24日的两个派款上谕,所派之款,全国每年就多达九百六十万两(《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523第4—7页。)。而各省举办各项要政,也得花钱,这就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而且,清朝政府又是在每年都要偿还大量外债和赔款的前提下实行新政的,这就必须更加疯狂地搜刮广大劳动群众,使人民生活愈加贫困,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其二,清末大练新军,各地出现了部分军阀势力,特别是北洋军阀头子袁世凯,乘机控制北洋六镇军队,他变成了当时最有势力而又极反动的人物。其三,这次新政,还为帝国主义继续向中国投资:控制中国的社会经济,提供了一定的条件。如1902年3月,所拟《矿务章程》十九条中就规定,在中国开矿“无论华洋各商,皆可照章承办”(《光绪朝东华录》,总(五)第4836页。)。最后,清末新政时办警政、练新军,强化了清朝的封建国家机器,加强了对人民的镇压。
  尽管新政有种种不良后果,尽管新政还有种种弊端(参见章开沅等《辛亥革命史》上册,第181—182页。)。但是,我们仍然必须全面地加以探讨、分析。列宁指出:“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选集》第二卷,第512页。)。“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列宁全集》第二卷,第150页。)我们今天在研究清末新政的历史时,就应该把问题放入当时的历史范围内来研究,我们在判断清末新政的历史功过时,也应该根据新政比以前的历史所提供的新的东西来分析研究。经过冷静的对比之后,笔者认为:清末新政本身及在新政的影响之下,中国社会确实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其主要有下列八点。
  一、清末,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得到了较明显的发展。首先是民办工业发展较快,各类工厂不断增加。其中特别是1909和1910两年,设厂就多达二千八百余家(陈真等:《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11页。)。达到了民族工业初步发展阶段年设厂数目的最高峰。同时,投资总额也迅速增加:1906、1907、1908三年,共投资五千三百多万元。年平均投资额近一千七百七十万元,年投资总额也达到了初步发展阶段的最高峰。其次,民办矿业也有所发展:在1895—1910年的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阶段里,兴建的民办矿业共八十家,较著名的,如1908年,湖南长沙梁焕奎兄弟的华昌炼锑公司,炼的锑质量较高,“成色在世界着名之英京廓尔逊之前。”(《湖南省志》《近百年大事记述》第245—246页。)第三,中国民族资本的商业和金融事业也有所发展。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矿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同帝国主义列强的竞争力量。
  二、中国的土地开发,有了很大进展。由于清末新政时,对土地开发有所注意,在各地设立了垦务公司,各省也较重视,成效显著。特别是黑龙江省,这时期的土地开发,进入了“全放时期”。1904—1910年,黑龙江省的耕地面积,由三十四万七千九百零九垧,增加到六百五十四万七千八百九十五垧(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800页。),翻了四番有余。
  三、在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得到较快发展的同时,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力量,特别是中下层,有较明显的壮大,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力量也随着发展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说,清末新政推动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向前发展。
  四、随着民族工业的发展,工人阶级的队伍也在迅速壮大。辛亥革命的前夕,中国产业工人的人数,已增到六十六万多人,成了当时中国的一支反帝反封建的重要力量。
  五、清末,中国的军队,有了较大的变化。辛亥革命前,已编成新军十六镇。新军战士,使用洋枪,练洋操,接受新式军官的支配,思想上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特别是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深入传播之际,新军成了革命党人宣传及发动武装起义的主要阵地。
  六、清末新政,结束了科举制度的历史。在戊戌变法期间即提出这一要求;清末,张之洞等人则指出:“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民间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者绝少,非公家财力所能普及,学堂决无大兴之望。”(《光绪朝东华录》,第5390页。)清朝政府排除了顽固守旧分子的干扰,采纳了张之洞等人的建议,废除科举制度,这是清末新政的一大突出成就。
  七、清末,出现了办学热潮。戊戌变法仅存的成就,是成立了京师大学堂。清末新政期间,对京师大学堂进行了认真的整顿、扩充。清政府还一再谕令各省,兴办新式学堂,又公布了学堂章程。使各省新式学堂如雨后春笋。如1907年,京师有学堂一百二十七所,直隶有学堂四千五百多所。到1911年,全国学校已增至五万二千五百余所,学生总数已达一百五十六万多人(参见章开沅等《辛亥革命史》上册,第373页。)。
  八、中国出现了留学生的洪流。早在洋务运动期间,一些洋务派官僚就开始派遣留学生,但人数很有限。戊戌变法也提出派遣留学生的问题,但是,变法很快失败了,没有成为事实。而清末新政期间,却出现了留学生的洪流,如1905—1906年间,仅留日学生就多达八千人。留学生,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史上,起了决定性作用。辛亥革命前,广大留学生,成了清朝政府的掘墓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清末新政,也就不会有1911年的辛亥革命。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清末新政同戊戌变法及其以前的历史相比较,成效是十分显著的。就清末新政的整个活动来看,我们有理由认为:不管清朝统治者出于什么政治目的,这次新政是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的某些利益和要求的。清末新政是一场缺乏民族资产阶级领导和积极参加的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1
要说不同,清末新政是真正运作起来的改革,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戊戌变法事实上是没有实施的。另外,清末新政提出立宪,但戊戌变法没有。
所谓的领导者不同,其实有点附会,受政治影响。
康有为主持的变法显得很青涩,因为他完全不顾各派的利益,不考虑是否现实可行,就连改革派都不支持他,实际上康有为谁都不代表,只不过是个政治上不成熟的书生。
到了辛丑条约之后,清廷中顽固派被清洗(这是条约的内容),改革派独大,所以朝廷开始真正改革,在慈禧太后执政时期,改革还算稳健(有人批评预备立宪,其实预备立宪最早是日本发明的,中国效仿不是不愿改革)但是慈禧太后趋势,继位掌权的摄政王只有20多岁,和康有为一样急功近利要求加速改革,但没想到由于改革速度快,导致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越来越弱:当时在地方先设立了议会,各地议会与督抚发生冲突,但摄政王倾向改革,各地督抚不知道该自己做主还是听中央的还是听议会的,造成社会乱。另外由于议会成立后,出现了独立于中央之外的组织,朝廷很快发现无法控制地方议会,地方和快各自为政,中央权力衰落,辛亥革命一爆发,各省纷纷宣布独立,中央政府无法控制,最终导致帝国解体。
清末新政的教训有点类似于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专制政府靠武力维系同一而不是人民的认同,一旦先在地方(而非中央)进行民主改革,地方往往反抗中央导致国家解体。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12
相同点:向西方学习,试图改变中国的落后面貌。不同点: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不同,突出表现在事件的领导者和各自的后果上。 戊戌变法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维新派同帝党相结合,共同领导和发动的,清朝的洋务派官僚及后党,持反对态度;而清末新政,则是以西太后为首的后党及清朝的皇室在洋务派官僚的支持下进行的,光绪皇帝已无实权,新兴的民族资产阶级的个别人物,只不过是做了这次新政的陪衬。 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的结果不同,戊戌变法,仅历时一百零三天,政变发生后,百日维新的各项措施,几乎全部被取消。而清末新政,历时整整十年。并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后果。

希望有帮助哦~~~
第4个回答  2020-09-07
清末新政的改革很类似现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