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给别人做抵押贷款,到期对方没付款,是拍卖对方的房子先,还是拍卖我的房子先?

两套房子给别人做抵押贷款,贷款110万,如果到期对方没付款,是拍卖我的房子先,还是拍卖对方自己有的房子先? 他是那我家的房子做抵押贷款的,最近他的经济不乐观,但是他还有一个厂房租给别人,请问到期他要是不付款,银行等是拍卖我家的房子先,还是拍卖他有的厂房先??我的房子里住着一个老人,无其他经济收入,只有退休工资,家人也无其他收入。

第1个回答  2016-08-24
1、用担保人的房产和贷款人的房产作抵押贷款,到期没还款时会一同拍卖。
2、从法理上说,贷款人的房产应该先行拍卖偿债,不足再以担保人房产拍卖弥补。但既然银行要求以两处房产共同抵押,说明贷款人的房产不足以偿债,而且银行对一笔债务不可能分两次执行,肯定是一起拍卖。
3、拍卖款偿还所有债务后剩余的应该优先返还给担保人。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追问

这两套房子中没有他的,抵押的都是我的房子,但是他有其他房产(厂房),但是没有做抵押,我的两套房子,他应该没有贷到市面上卖的价格那么多,这样的话,他不付款就直接拍卖我的房子吗?他自己的厂房价值,应该远超出我这个房子的贷款价格,我听说房子里还是住着老人应该不好随便拍卖的吧?请问这样还是要先拍卖我们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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