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否规定在哪个区参如社保,就在哪个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的?

工伤认定是否规定在哪个区参如社保,就在哪个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的?

劳动局与社保局都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称之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各地的叫法则不同,有劳动局,有社保局,也有人保局,其实都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不同的分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追问

我是在广州这边南方人才市场签的合同,但是被派到海珠区上班,而现上班的公司工商登记是在黄埔区的,本人搞不清该到哪个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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