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人群殴我,有武器但没有使用武器,我用刀把其中几个人捅成重伤,算不算犯法?违反的哪条法律?

必须说明我犯没犯法,最起码也要推测下。如果没犯法哪条法律可以说明,犯了法是违反了哪条法律。
他们已经开始动手有一分钟了,我一直喊停,拿刀之前警告过他们。我的刀是偶然间带的切水果的==

首先,你现在能提问,就说明公安机关也认为你的情况定犯罪有点没把握,或者你现在是在逃;
其次,涉嫌的是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
其三,你能够构成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还需要综合全案来看,比如,案发原因、斗殴的经过等等,你现在说的还是不够详细;
其四,重伤的结果你咋知道的?如果真的重伤,也不应该让你在外边啊,这很奇怪,所以,我怀疑你现在在逃,这很不值得,不管够不够成正当防卫,你都应该立刻自首,争取那50%的减刑,甚至能缓刑;但是如果你被抓到。。。。玩意不构成正当防卫,你可就亏大了。。。。不值得。。。我愿意帮你追问

谢了,我未成年,14周岁,他先叫的人,我开始喊停,没想打,他们不听开始打了,我逃脱不了。我警告他们我有刀,他们没有停手,我拿刀捅了3个,大概是重伤或者轻伤,我不知道,只是推测。捅完之后我看他们不敢打了就赶紧收手。我捅的是肚子那一块,立马出血了。我没有侵犯他们的利益,只是有口角冲突。

追答

这样啊。。。我说你怎么没进去呢。。。
没事。。。因为你是未成年,14~16岁之间只要不是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极其恶劣的罪行,都不会依据刑法对你处理。这是第一点;
第二,对方肯定会要求你父母或者监护人赔偿对方的损失,主要是财物赔偿,你就抓住你是正当防卫,他们人多就行;
第三,对方估计会不依不饶,没事,他们要是进你家,你就到法院起诉他们“非法侵入住宅罪”;如果还对你辱骂了。。。你可以录音,还是到法院告他们“侮辱罪”。。。。。

我说的你能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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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3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对防卫过当的一种例外规定,是一种特殊的防卫或无过当防卫。刑法设立无过当防卫制度,其立法意旨在于充分鼓励公民打消顾虑,勇于行使正当防卫的权利,避免那些严重犯罪行为对国家、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合法权利造成重大的损害。

成立无过当防卫,必须具备两方面条件:

(1)必须具备正当防卫成立的除了限度条件之外的前四个条件。

(2)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这里的行凶,是指使用凶器的暴力行凶,即对被害人进行暴力袭击,严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这里的杀人,是指故意杀人,而且在一般情况下是指使用凶器,严重危及防卫人的生命安全的情形。
第2个回答  2014-04-24
首先,要确认,你反击的时候,他们是不是没有停止打你,如果他们停止了行动,那么你就犯法了。如果他们没有停止行动,就算他们没有打到你,你都算正当防卫。
第3个回答  2014-04-24
看动机。其次 刀把也是刀的一部分 凶器也 其实这种事无非就是正当防御 防御过当 故意伤人罪
第4个回答  2014-04-23
触犯了法律,涉嫌故意伤害罪。赶紧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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