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把我汽车撞了,我报了警和打了保险电话。因为我是转弯,它是直行,所以交警判我全责,我想说有保险,我也不怕全责,摩托车听说我全责后,立马说自己不舒服,要去医院查一下,我答应了,等交警给了我们一张责任书双方签完字,我的汽车也拖去修理厂后,我陪他去了医院看病,钱是我垫付的,发票在我这里,病历卡在他那里。医生检查完后说没什么问题一切正常,只是略微有点软组织挫伤,他一直说自己脖子弄头晕,于是医生说给他开了一个礼拜病假。我当时跟他说只要单位开的出误工证明和收入证明,就赔他误工费。结果第二天他打我电话说要去修他的摩托车了,并且说明他开不出误工证明,他是私人接活的那种工作。于是我说你先去修车,并且给了他保险定损员的电话,让他自己联系。第三天他跟我说他不同意保险定的价格,他说有些零件他一定要换新的,不肯修。并且误工费跟我要200-300一天,我说你要开证明来我就给,开不了证明,我就按国家规定赔给你80元一天,他不同意,后来我不想跟他多说,就说约个时间见面谈一下,他也答应了。。。期间保险公司人伤这块的人打了个电话给我,告诉我要双方去交警队结案后再拿齐资料自己去保险公司理赔。我想问就现在对方这个样子,车也不修,误工费也谈不拢,我该怎么做,我自己的车已经快要定损完了,再一个礼拜就可以修好了,到时候我怎么理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