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

如题所述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密切协作,依法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三十五条 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有储存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或者县级安监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县级安监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应当会同工信、环保、公安、卫生、交通、铁路、质检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承办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或者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办公室),承办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案例:瓮安县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2016年6月27日,瓮安县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曾明康到现场观摩。

这次演练在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模拟了硝酸车间两名员工正在液氨储罐区进行日常检查,其中一名员工走入氨泄漏区,中毒晕倒,另一员工随即向硝酸车间主任报告,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次向上级报告,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环保部相关人员、消防队、120急救中心、气象部门等。

随后救援人员携带应急器材进入,将中毒人员抬离事故现场并实施简易救护,等待120急救人员。在确保无人员被困后,两名专业人员携带注入式堵漏工具进入泄漏现场,对泄漏点实施带压堵漏,最终将现场的事故污染指数控制在可控范围。

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检验了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组织能力以及施救水平,加强了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有效提升了企业面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反应、协调、救援等综合能力。

参考资料:人民网-瓮安县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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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县级以上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02
市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