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如题所述

一、切莫相信不靠谱的理财项目

“用抵押房子的钱买下收藏品,过几个月市场炒起来,我们三倍回收,到时把房子解押,您在家坐着就能挣几百万”。“把房子抵押,参加这个保健品项目,一辈子免费吃保健品不说,每月还给您3000元利息”。“参加我们的以房养老项目,把您的房子抵押出去,您踏实住自己的房子,每月还有5000元收益”。

可别被眼花缭乱的投资理财产品忽悠上当,把房子抵押出去,一旦这些公司资金链断裂,没法偿还您的房屋贷款本金和利息,您的房产可就要被小贷公司收走。

二、不要签署空白合同

“您先把字签上,我回去填合同,这都是常规操作,没风险,放心吧。”不要轻易相信理财公司、小贷公司业务员的话,在借款合同上签了字,就不是口头约定的“房子抵押贷款到啥时候都行,每月还利息就行了”。

业务员就会在空白合同上写下“借款期限一个月”,过了一个月,小贷公司就认定没还本金违约了,开始处理房产。所以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逐页审看,填满内容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三、谨慎签署公证文件

“到了公证处可是公家的地方,这地方骗不了人”。如果有这种心态可大错特错了。实施“套路贷”的骗子们可就利用了麻痹大意心理。到了公证处,也要辨明签署的是何种协议、哪种合同。

说不定在公证书签署的是授权委托他人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别人拿着这份委托书可就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把您的房子给卖了。另外,对公证员的告知,一定要留心听,不明白、没听懂的要及时问,到了公证处,也不能任人摆布,一定要打起精神。

四、到了房产交易中心要留神

房产交易中心,小贷公司业务员让签署的是房屋过户手续,不看协议、不看办理业务的单据,盲目听信小贷公司业务员“没事,都是例行登记”的忽悠,以为是抵押房产,可一不注意,房产可就登记在了别人名下。

到了房屋交易中心,也要对签署的合同、业务单据留心看,不能盲目听从小贷公司业务员的安排,大笔一挥,房子可就白给了别人。

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抵押房产

抵押房产是正常的经济活动,可在甄别贷款公司时,一定要慎重。那些打着专办“疑难杂症”房屋抵押贷款旗号的小贷公司,看似能解决燃眉之急,可当把钱装进口袋的同时,也把风险带给了自己。

抵押房屋贷款时,一定要选择银行等合法、正规的金融机构,一旦发觉自己被收取“砍头息”、被恶意催讨、被“玩起了失踪”,您可要琢磨琢磨是不是掉进了“套路贷”骗局,遇上这样的事,要第一时间报警止损,防止房子被恶意出售。

参考资料来源: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人民政府-【扫黑除恶】抵押的房子不翼而飞?小心套路贷!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1-07
房屋抵押注意事项有:抵押人的名称与产权证书上的所有权人的名称是否一致的产权问题;某些特定的、特别目的和特别设计的资产不能按市场价值评估的资产问题;需单独评估计算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增加贷款额度重新估值的比例、资产再抵押的问题;其他法律审查的问题。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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