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一定要在所在镇的派出所办吗?可以在县的公安局办吗?

如题所述

身份证必须本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公安局是不受理身份证办理的。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监护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当公民本人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监护人不为户主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诸如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并与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本人现场合影存档,以保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身份的准确性。由于现场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故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允许由监护人代办,须本人和监护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本人携带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不符合省内异地办证要求的只能在户籍地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符合省外异地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就学等条件,已办理人口信息登记且符合异地办证公安部统一要求的,还可持居住证、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就学、就业居住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申请全国跨省异地办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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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身份证必须本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公安局是不受理身份证办理的。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监护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当公民本人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监护人不为户主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诸如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并与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本人现场合影存档,以保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身份的准确性。由于现场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故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允许由监护人代办,须本人和监护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本人携带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不符合省内异地办证要求的只能在户籍地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符合省外异地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就学等条件,已办理人口信息登记且符合异地办证公安部统一要求的,还可持居住证、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就学、就业居住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申请全国跨省异地办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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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5-22

可以在县公安局辖区内任意派出所办,从2017年7月1号起,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的。

第3个回答  2021-05-22
身份证必须在所在地镇派出所办。县公安局办不了。
第4个回答  2021-05-22
你理解户籍地是什么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