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间因为家里有事就给主管请假了,因为很急他也马上批准了,半个月我从家里回来到公司报道以后(但是因为没有按当初承诺的地点上班),就没在去公司上班。一个星期以后决定辞职,今天办离职手续,却让我对公司在我回家的半个月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