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提出离婚,到法院要什么手续,费用多少

单方面要离婚,到法院离婚,要什么证件和手续,那个法院可以吗?费用多少?多久能判离婚
申请离婚一方可以到外地吗/

  如果你想单方面离婚,对方不同意,那法院必须要你在分居满两年后才能离婚.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登记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依照我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的抚养及对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的适当的处理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不须进行诉讼。登记离婚时,要提供以下文件:
  1、户口本、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建议你首先尽量说服他,和他进行登记离婚,尽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如果他实在不想离婚,而你坚持一定要离,那么,就只有进行离婚诉讼了。
  二、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下为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
  【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0000241.html?si=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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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03
结婚证、身份证、如果有小孩还须提供户口簿,再加上起诉状,有财产提供财产清单。如果是事实婚姻的话,还需到当地村委会或者派出所出具事实婚姻证明。
离婚案件一般诉讼费为50元,如果分割财产的话按财产标的计算诉讼费用。
离婚案件的管辖一般是原告就被告,即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
一、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开住所地的案件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的人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有关定居国外的华侨的案件
1、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此时,其若有经常居住地,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的话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除非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2个回答  2010-08-03
户籍所在地法院,需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分割财产证明、共同债务等,其次要有起诉状,有律师代写,费用各地征收不同,快则三个月,慢则半年甚至一年,原则上另一方可以到外地,但法庭要征求对方的意见,对方可以缺席判决。
第3个回答  2010-08-03
提交起诉状带好证书就可以。
第4个回答  2018-02-21
夫妻感情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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