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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的时候,晋国的大夫邢候与大夫雍子为田界的事情发生了争执。这案子拖了好久也没有解决。主审这个案子的法官到楚国出差,大夫叔鱼代理法官。寒宣子命令叔鱼尽快结案,叔鱼发现案子的问题出现在了雍子一方。雍子这时把自己的女儿送给了叔鱼。于是叔鱼就把错归结到了邢候一方。邢候很生气,就在朝堂上杀死了叔鱼与雍子。

于是,寒宣子就此事询问了叔鱼的哥哥书向。书向说:“三个人翻了同样性质的罪,杀掉邢候连同叔鱼和雍子一并陈尸示众。雍子明知自己不对却用贿赂的方式取得胜诉;叔鱼受贿而枉法裁判;邢候擅自杀人,他们的罪刑是一样的。自己做了坏事却还要掠取美名,这是犯了昏罪;贪图好处而败坏官声,这是犯了墨罪;杀人无所畏惧,这是犯了贼罪。《夏书》上说,昏罪、墨罪、贼罪都是要处以死刑的罪名。这是皋陶制定的刑罚处罚规定,请依照此来执行。”于是朝廷依照书向的建议,杀死了邢候,把他们三人的尸体一同放在闹市区示众羞辱。

后来孔子对此评价道:“书向是古代少有的正直之士。治理国家执行法律,都不回避自己的亲属。他多次谴责叔鱼的罪行,不为其开脱减罪。可以说这正是出于正义之心啊,真可以称得上是正直之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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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以败官 羊舌鲋本是一个贪求财货的人,谋得代理司寇的位置,则如同苍蝇逐臭一样,立即利用手中的刑狱大权贪赃索贿,不惜循私枉法。

羊舌鲋上台后,韩宣子把一桩诉讼多年而未能解决的土地纠纷案交给他处理。 案子的主角是晋国的两个很有地位的人物,邢侯和雍子。

雍子原是楚国申公巫臣之子。雍子由于在家族中受到父兄的欺压和谗害,而楚国的国君和大夫都不帮助调解。雍子便带着对家族和楚国的不满,逃奔出来,投向晋国。晋厉公十八年(前573年),晋楚交战,在彭城(今徐州市)战役中,晋军被楚军困于彭城附近的靡角之谷。就在晋军处于即将瓦解的时机,机智善战的雍子为晋军力挽败局,临阵重新组织人马,“简兵搜乘,秣兵蓐食”,改变战术,终于击溃楚师,转败为胜,一举夺回彭城,收复了东边一带许多小国。雍子为晋国立下了大功。晋国将部邑之地(今山西境内)赐给雍子,并任用雍子为谋士。

邢侯,又名狐庸,也是楚国申公巫臣之子。其父在楚国与子反争夺美女夏姬,未能如愿。申公巫臣便携带夏姬投奔晋国,申公巫臣投奔晋国以后,帮助晋国抵御北狄入侵,又为晋国联络吴国,一同攻打楚国,并亲自到吴国帮助训练军队,教授乘车、射箭、攻战等,又派儿子狐庸作为晋国派往吴国的外交大使。春秋史上,申公巫臣父子成为国和晋国通使联合的开创人。晋吴结盟以后,吴国便出兵攻打楚国周围的许多小国,一度使楚军“罢(同疲)于奔命”,国力很快被削弱。申公巫臣由此为晋国立下大功,被任为重要谋士。晋国把邢邑之地(今山西境内)赐封给申公巫臣,巫臣死后,其子狐庸继承邢邑之封,又被加封为邢侯。

邢邑和部邑毗连,两邑封地的界限没有严格划分。雍子乘机扩大部邑边界,侵占了邢邑之地。相互之间发生冲突,不断争夺。雍子与邢侯本是同父兄弟,早在楚国时,雍子就因受到父兄的欺压而离家奔晋,现在岂肯息事宁人?两家的冲突诉讼到韩宣子面前,韩宣子见他们皆有大功于晋国,又是同族兄弟,虽然知道这件事雍子贪婪有罪,但是难以决断。

当羊舌鲋接手办理这桩公案的时候,雍子获得消息,便抢先一步,“纳其女于叔鱼”,将女儿嫁给了羊舌鲋。羊舌鲋不仅贪财,而且贪色,得到雍子的女儿,便不问是非曲直,宣判雍子无罪,邢侯有罪,强行把邢田的边界划到部邑的范围之内,使雍子的部邑扩大了。这是一个颠倒是非的错案。但是,羊舌鲋手握刑狱大权,坚持错判。邢侯一怒之下,杀了羊舌鲋,也杀了雍子。身为法官,却任意践踏刑律,贪婪卖法的羊舌鲋由此落了个可悲的下场。

(六)定罪为“墨” 羊舌鲋被杀,使这桩案子复杂化。韩宣子召来羊舌鲋的哥哥羊舌肸,询问这件事应该怎么处置?如何定罪? 羊舌肸提出:“他们三个人都应定为死罪。现在只要‘施生戮死’,即杀掉活着的邢侯,戮尸已死的羊舌鲋与雍子就行了。”

“为什么?”韩宣子问。 羊舌肸分析说:“雍子明知自己贪占了别人的土地,却用贿赂的方法‘买直’,羊舌鲋‘鬻狱’循私,邢侯‘专杀’,他们犯罪的程度是同样严重的。”

羊舌肸又进一步引出夏王朝的法官皋陶(gao yao,音高尧)制定的刑典,加以说明:“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请从之。”

于是,韩宣子接受了羊舌肸的主张,杀了邢侯,将已死的羊舌鲋与雍子两个贪人暴尸于市。羊舌鲋官居代理司寇,身为执法大夫,不能以身护法、执法,相反以贪坏法、卖法纵贪,终于被晋国贵族统治者论律定为“墨”罪,死后仍然弃尸于市。他的名字从此被钉在贪官墨吏的耻辱柱上,“贪墨”一词由此发脉。

羊舌鲋虽然称不上是中国古代史上第一个出现的大贪官,但是,在有文字记载的中国史书上,羊舌鲋逞威求货,邀宠窃取法官的神圣宝座,又以贪败法,卖法纵贪,最后以“墨”定论,这是披览史册所见最早的。

后来,鲁国的著名教育家孔子听说了这件事,十分高兴地赞扬叔向,说:“‘治国制刑,不隐于亲”,惩贪诛墨,“以正刑书,晋不为颇”,这是十分公正的。孔子称赞叔向,同时也口诛羊舌鲋,痛斥羊舌鲋“贿也”、“诈也”、“贪也”,集“三恶”于一身,死有余辜!
参考资料:http://ks.cn.yahoo.com/question/?qid=130607140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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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21
春秋的时候,晋国的大夫邢候与大夫雍子为田界的事情发生了争执。这案子拖了好久也没有解决。主审这个案子的法官到楚国出差,大夫叔鱼代理法官。寒宣子命令叔鱼尽快结案,叔鱼发现案子的问题出现在了雍子一方。雍子这时把自己的女儿送给了叔鱼。于是叔鱼就把错归结到了邢候一方。邢候很生气,就在朝堂上杀死了叔鱼与雍子。

于是,寒宣子就此事询问了叔鱼的哥哥书向。书向说:“三个人翻了同样性质的罪,杀掉邢候连同叔鱼和雍子一并陈尸示众。雍子明知自己不对却用贿赂的方式取得胜诉;叔鱼受贿而枉法裁判;邢候擅自杀人,他们的罪刑是一样的。自己做了坏事却还要掠取美名,这是犯了昏罪;贪图好处而败坏官声,这是犯了墨罪;杀人无所畏惧,这是犯了贼罪。《夏书》上说,昏罪、墨罪、贼罪都是要处以死刑的罪名。这是皋陶制定的刑罚处罚规定,请依照此来执行。”于是朝廷依照书向的建议,杀死了邢候,把他们三人的尸体一同放在闹市区示众羞辱。

后来孔子对此评价道:“书向是古代少有的正直之士。治理国家执行法律,都不回避自己的亲属。他多次谴责叔鱼的罪行,不为其开脱减罪。可以说这正是出于正义之心啊,真可以称得上是正直之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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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以败官 羊舌鲋本是一个贪求财货的人,谋得代理司寇的位置,则如同苍蝇逐臭一样,立即利用手中的刑狱大权贪赃索贿,不惜循私枉法。

羊舌鲋上台后,韩宣子把一桩诉讼多年而未能解决的土地纠纷案交给他处理。 案子的主角是晋国的两个很有地位的人物,邢侯和雍子。

雍子原是楚国申公巫臣之子。雍子由于在家族中受到父兄的欺压和谗害,而楚国的国君和大夫都不帮助调解。雍子便带着对家族和楚国的不满,逃奔出来,投向晋国。晋厉公十八年(前573年),晋楚交战,在彭城(今徐州市)战役中,晋军被楚军困于彭城附近的靡角之谷。就在晋军处于即将瓦解的时机,机智善战的雍子为晋军力挽败局,临阵重新组织人马,“简兵搜乘,秣兵蓐食”,改变战术,终于击溃楚师,转败为胜,一举夺回彭城,收复了东边一带许多小国。雍子为晋国立下了大功。晋国将部邑之地(今山西境内)赐给雍子,并任用雍子为谋士。

邢侯,又名狐庸,也是楚国申公巫臣之子。其父在楚国与子反争夺美女夏姬,未能如愿。申公巫臣便携带夏姬投奔晋国,申公巫臣投奔晋国以后,帮助晋国抵御北狄入侵,又为晋国联络吴国,一同攻打楚国,并亲自到吴国帮助训练军队,教授乘车、射箭、攻战等,又派儿子狐庸作为晋国派往吴国的外交大使。春秋史上,申公巫臣父子成为国和晋国通使联合的开创人。晋吴结盟以后,吴国便出兵攻打楚国周围的许多小国,一度使楚军“罢(同疲)于奔命”,国力很快被削弱。申公巫臣由此为晋国立下大功,被任为重要谋士。晋国把邢邑之地(今山西境内)赐封给申公巫臣,巫臣死后,其子狐庸继承邢邑之封,又被加封为邢侯。

邢邑和部邑毗连,两邑封地的界限没有严格划分。雍子乘机扩大部邑边界,侵占了邢邑之地。相互之间发生冲突,不断争夺。雍子与邢侯本是同父兄弟,早在楚国时,雍子就因受到父兄的欺压而离家奔晋,现在岂肯息事宁人?两家的冲突诉讼到韩宣子面前,韩宣子见他们皆有大功于晋国,又是同族兄弟,虽然知道这件事雍子贪婪有罪,但是难以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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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08-21
和珅啦!去网上查吧,一输他的名字就有好多
我选了一个
http://baike.baidu.com/view/19534.htm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195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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