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没有成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如题所述

入室盗窃属于盗窃罪中的一般情节,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只要有入室盗窃的行为,那么一律认定为盗窃罪,所以是并不存在入室盗窃罪的,入室盗窃仅仅作为盗窃犯罪中的一种情节而已。所以,一般在有入室盗窃行为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会按照一般盗窃犯罪来处理,即给予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格外要是入室盗窃数额巨大、特别巨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的,才会给予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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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日9时许,袁俊至靖江市胜利街53号8-10号二楼周某甲的典租房内,趁隙实施盗窃时,被正在家中休息的周某甲发现并抓获。袁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袁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王子昌律师解答:

袁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袁俊已经着手实施盗窃,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袁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袁俊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袁俊曾因故意犯罪多次受过刑事处罚且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故对其酌情从重处罚。

王子昌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多年,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并承办了数量众多的经济纠纷类案件。办案规范,思维缜密,经验丰富,能够以娴熟的业务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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