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的职务划分主要依据行政级别来设定,主要职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街道办事处的领导排序通常为:书记(最高领导)、主任、副主任、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在安徽的一些地方,如街道党工委、街道人大工委、街道办事处、街道纪工委和街道人民武装部,这些机构有明确的挂牌顺序。
街道办事处的直属机构包括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综合执法中队和社会事务受理中心等,每个机构中设有主任、副主任及若干干事,具体职务如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
街道办的最高职务在党内为党工委书记,行政上为街道办主任,他们分别领导街道的党务和行政工作,受上级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