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2
法律分析:管委会通常不被视为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的正式单位,它们多数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些地方则按照公务员的管理模式进行运作。最初,并没有设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的机构。随着全国各地对开发区的热衷,这种特殊的机构随之产生。【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规定,地方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规格、名称的变更,由本级政府提出方案,经上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级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合并,还需依法向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规定,职责相同或相近的行政机构应由一个机构承担。若行政机构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并将一致意见报备案,不一致则需提交协调意见,由编制管理机关决定。第十一条强调,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严格控制,能由现有机构承担或协调解决的,不另设机构。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明确撤销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规定,议事协调机构不设独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原则,行政机构可设立必要内设机构,其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规格名称的变更,由该行政机构报审批。【温馨提示】以上内容基于当前信息和本人对法律的理解,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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