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有标记车道。一般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但是,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公路、不同的路段有不同的速度规定。
高速调节
1.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超过100公里,摩托车不超过80公里,最低时速不低于60公里。
2.同方向有两个车道的,左车道最低车速为100km/h;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最低车速为110公里/小时,中间车道最低车速为90公里/小时,行车速度超过60公里/小时但低于90公里/小时的,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3.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速度与上述车道行驶速度不一致的,应当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指示的速度行驶。
交通法规定,超速不超过10%的,给予警告,但不扣分;车速超过15%至20%扣3分,罚款100元;车速超过20%但未达到50%的,扣6分,罚款200元;车速超过50%扣12分,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