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资助金额:
一次性奖励8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奖励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资助人数或比例: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02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金额:
一次性奖励5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奖励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没有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人数或比例: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划拨资金进行评选。助学金
资助金额:
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可分为2-3档。其中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标准为3300元/生/年。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资助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资助人数或比例: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资金及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评选。
0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金额: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资助人数或比例:
无限制
05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金额: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资助人数或比例: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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