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法院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处理如下:
1、对于真正没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虽然法院会暂时暂停执行程序,但可以一直查封债务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后再查封;
2、有能力偿还恶意债务的,可以将债务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并采取一些限制措施;
3、对于恶意转移或隐瞒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撤销其转移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可以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方式对债务人进行刑事处罚;
4、对于欠钱后下落不明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产。
法院判决欠钱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
2、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
3、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欠钱不还法院一般会判决债务人还钱,甚至可能会强制执行。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欠债不还且证据充分的,法院会支持债权人的诉求,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债务人依然不还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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