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全民守法是实现法治精神和理念的根基所在

如题所述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法治意识的觉醒、法治理念的提高是有目共睹的,依法维权的愿望日趋强烈,但是对法治全民敬畏的气氛尚未完全形成。比如一些地方司法公信力匮乏、“权、钱、名”带头违法,又如传统的“人情社会”对“法治社会”的挤压,很多人信仰人际关系而非法律,所有这些都对法治精神构成了极大的破坏。由此可见,要让法治成为国人的共识、建立起全民的法治信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因为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魅力源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自觉的法律践行。从这个意义上讲,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所谓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全民守法,要求所有的人都必须在法律制度内,明确相互关系,相互制约,依法行事,尤其要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监督。而不是说立法、执法、司法的人可以置身法律制度之外,甚至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治理别人,这才是全民守法的本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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