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提前十个月要求配合其卖房过程带人来看房,我有义务配合么?

7月8日签署的租房合同,昨天9月22日房东说准备卖房,要求我们配合中介带人看房。距合同到期日还有近10个月时间,总有陌生人进家门很不方便。我们有必要配合其卖方过程么?怎么能不让他打扰到我们的生活?如果我们不让人进家,是否违反合同和法律?谢谢

只有经过你的允许才能进屋卖房的,既然你已经租房了,那么这个生活空间就是你的,不应当被无端的打搅。你没有法定的义务,另外根据合同法,在同等条件下你还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当告知你的。追问

谢谢,姜律师!
如果买房人或中介天天来敲门,怎么能合理合法的决绝和避免这个情况?
另外,有什么办法能让房东推迟到合同到期后(10个月后)再挂牌出售?

追答

买房人和中介你都不认识,直接说不能确定对方的身份不方便开门。你是没有办法阻止房东卖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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