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可以因为私下自己支行制定的考核办法而擅自扣员工工资吗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银行每月月底都会有存款任务,支行本意是为了激励员工积极揽存,所以制度了存款考核办法,奖励机制,可是却变成了,员工们共同做出来的一个月的绩效分被拿出来奖励了,有的员工因为没有完成任务,就被扣除绩效分了,更严重是有的竟然做了一个月,绩效分是负数。所以想问银行可以这样扣员工工资吗?

本来想从法律角度给你回答的, 法律上支行擅自制定的机制究竟算不算是银行制度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银行内部规章如果没有省市级银行或者银监会正式发文, 不应当列入规章制度, 绩效负分是银行业常有的事,关键是如果这个规章是你支行自己定的,我认为对员工没有约束力。但是现实点说, 我老婆也是某四大国有省行营业部的, 说白了, 即使有违法的地方, 也不可能走到劳动仲裁这一步, 除非不想干下去了。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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