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岁的人再婚的话,结婚前我婆婆留下的房产他们可以分配吗?怎样保护我们的最大权益呢?

1:这套房是我婆婆单位分的房子,现在婆婆去世了,这套房等于是我老公和公公继承的对吗?他们的份额是多少了?阿姨和公公结婚后她可以分到吗?
2:如果我们新买的房子写公公的名字,那这个是不是他们结婚后就是共同财产了?阿姨可以拿走多少份额?
3:我们怎样才能保护我们的房产,以防阿姨是为房而来呢?
那个阿姨答应和我爸结婚的前提就是,有一套房必须是我爸的名字。。。。
我婆婆的房子是单位分的,名字是我婆婆的,要过户的话还要交好多钱,所以才说把新买的房子写公公的名
这个阿姨目的太不纯了
我们这边男方怎样才能提前预防将来的房产分割,继承,或者是阿姨偷偷教唆我爸把房子改成她或她孩子的名这些问题

1.①房子是你婆婆单位的房子,如果房产证是你婆婆的婚前财产的话,在你婆婆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另外你婆婆的父母已经去世)你的丈夫和你公公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每人50%;如果是你婆婆和公公结婚后才买的房子,虽然是你婆婆的名字,但是你公公本身就已经享有了房子50%的产权,也就是你婆婆过世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老公和你公公共同分割你婆婆的那50%,这样算就是在你婆婆死后,你老公只能继承房子的25%。
②阿姨的继承权,也就是你未来的婆婆吧。根据前面说的,房子是你婆婆的婚前财产在你老公和你公公分割后,阿姨和你公公结婚,如果你公公先去世(阿姨先去世就不存在问题了),你老公和阿姨瓜分你公公的那50%;如果是婚后财产,公公先去世的话,阿姨和你老公分割你公公继承的75%。
2.现在买房子写你公公的名字(公公和阿姨还没结婚),也就是你公公的婚前财产了,在你公公死后你老公和阿姨平分,如果在你公公和阿姨结婚后买,那就是共同财产了,公公去世后你老公只能拿房子的25%。
3.婆婆去世,原先的房子已经无形之中进行了分割,不存在问题,但是为了保险还是去做一下公证。现在要买的房子,最好在你公公再婚前买,然后让你公公写出书面的文字,说明买房子的钱是你们的,你老公享有全部的继承权。记得一定要公正。最好的办法还是把新房子直接写成你老公的名字,盛事,也省掉了以后继承过来的遗产税和过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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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30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谁的就是谁的,别人拿不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30
新婚姻法中提到婚前拿到房产证,并且该房产并未负债的情况下,就是婚前财产,婚后也不分配。如果婚前负债拿到房产证的,婚后还款部分算双方共同财产,其他婚后产生的财富算双方共同财产。
第3个回答  2010-08-30
最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第4个回答  2010-08-30
1.你和老公可以分到你婆婆房子的一半份额(你公公占一半),你和老公的那份任何人不能处分。

2.如果那房子是在你公公与那个阿姨领取结婚证之前买的,那属于你公公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你公公走后,那阿姨对此房子有继承权。除非你公公把那阿姨的名字也写到房产证上(这种情况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3.最好能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你们的。

可以叫你公公亲自写份遗嘱,把其个人的财产在其死亡后全部分给你老公。最好是去公证。这份遗嘱可以不用给那阿姨知道。
第5个回答  2010-08-30
按法律规定应该这样分配:举例房子值100万。
你婆婆的遗产应50万(夫妻各半)
遗产(50万)中再由你老公和你公公平分,各得25万。也就是说你公公可得全额(100万)的2/3.(75)。余下的归你老公。
你公公如再婚,则他的份额属婚前财产,阿姨无权分得,但你公公对自己的份额(75)有支配权,他可以把自己的份额送给他认为合适的任何人。
如果你们新买的房子写公公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公公的财产,写几个人的名字就几个人平分(另有约定除外)。是不是他们的婚后财产,那要看结婚登记日和买房发票的日期相比较,那个日期在前,那个日期在后来决定是否属他们的共有财产,如果是属于共有财产,你们新买的房子,你阿姨有一半的份额。
至于公证的问题,时间掐死一目了然了,意义不大,还要付昂贵的公证费。
这样回答是否清楚?
供您参考。

对“补充”的补充:
对原来的房子写的是你婆婆还是公公的名字无关,写谁的都是共有,以上已经说了。
至于阿姨要写你公公的名字,如果新房的款项是你公公出的,由你公公做主,儿辈无法干涉,如果有你们的款项在内,那你们和公公要事先商量好怎么处置后续的事情。
至于遗嘱的问题,你们不要太过于相信,因为法律规定,后立的遗嘱可以覆盖前立的遗嘱,说明白一点就是立遗嘱人可以重新立遗嘱将前面是遗嘱给否定,这是法律给老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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