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28
一二楼白痴,我告诉你,你就是把起诉书副本当着法官的面撕了,都没问题.起诉书副本只是让你明白原告诉你的请求与理由.开庭时你可以告知审判员,你口头答辩,书记员记入笔录.开庭时没人向你要副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29
如果你要应诉的话,这当然要紧,如果你根本就没想要应诉,当然谈不上要紧。
补充:没关系的.只要你知道原告起诉你的事实和理由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5-10-09
1、起诉书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文书,其内容就是当事人的犯罪事实讲讲,建议法院判刑。
2、把起诉书送达给当事人,就是让当事人有个准备,做好为自己辩护的工作。当事人应该仔细把起诉书看看,看上面说的与实际是否符合,想法为自己不被判刑,或者尽量轻判,寻找理由。
3、起诉书丢了,只会对自己阅读带来不便。想要的话,可以到法院再复印一份。
第4个回答 2010-08-28
起诉状副本主要是告诉你有人起诉你了,其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都在诉状里,同时还告知你有应诉答辩权及反诉权。这些都是你的权利,你不行使,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你答辩不答辩,反诉不反诉,甚至你故意将起诉状丢了或者销毁,权利都在你手中。并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起诉状你看过了,只要你知道起诉说了你什么,向法院提出了什么要求,你在审理前,做好相应的证据收集,直接在法庭开庭时应诉也不迟。法院对你丢失了起诉状的行为并不追究你任何法律责任,你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