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公诉科两次延期到期后会怎么办

如题所述

1、有几种可能:提起公诉、不公诉继续侦查待有确凿证据后在公诉。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第四百零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三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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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08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即一般的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1.5个月,本案已经退回补充侦查一次变成1。5+1=2.5;现在案件到了市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另行计算,但也限于1.5个月。
综上,如果本案不再有补充侦查的情况出现的话,最多还有1.5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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