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8-25
提供担保是因为法律上防止有些人随意的就借担保为名冻结或查封他人账户或财产,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提供担保以后,如果你官司输了,那你申请保全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就要从担保费用里扣;如果你赢了,担保费给你退还。
说白了,就是防止有人滥用申请保全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10-08-25
企业如果已经倒闭,会成立清算组,你应该立刻联系清算组向清算组成员申报债权,或者你要时刻注意该企业的破产公告,要在该企业注销前申报债权,一旦企业在工商局注销了,则官司赢了也没用了,付钱的人没拉,相当于自然人死亡了,谁能履行判决啊。
第3个回答 2010-08-25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保全。
第4个回答 2018-04-14
财产保全金额过大的话,你可以尝试申请购买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这样你就不用拿对应的钱款或物去担保,保险可以以小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