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上门寻衅滋事侮辱诽谤我妈长达半年,最后还上门打我妈,我拦着也没怎么打她,就打了嘴,

现在弄个轻伤鉴定出来了,案子马上移交法院了,会怎么判

1、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3、如果主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判处缓刑。
4、《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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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3
这个怎么可不一定哦,有可能是罚款,道歉也有可能是拘役,具体的话你们还是请一个好一点的律师吧。
第2个回答  2020-07-13
大概率是故意伤害罪的
第3个回答  2020-07-13
这帮人是欺负你好,你为什么不报警,对他们无故寻衅滋事着就应让法律惩罚他们,让他们记住不要欺糸人后就要付出代架。追问

就是我报警的,别人现在军人家属,不得了,狮子大开口,明天案子都到检察院了

第4个回答  2020-07-13
的事情你可以求求法律的援助,可以直接报警,不管是谁?他都没有权利打人骂人的,绝对不可以让他侵犯自己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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