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来的时候,承认错误就是了,没什么太大问题,你这个冒充对你来说也是一种
紧急避险,你为了防护自己,不要被别人打,所以冒充自己是警察。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一种。特点是在两个合法权益发生冲突,为了保护某种较大的权益,在没有其他办法的情况下,不得不损害另一较小的权益。因而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也不负
刑事责任。成立条件为:(1)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危险的损害。(2)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3)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4)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而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中国刑法的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所以你冒充自己是警察,只能是针对打架那几个人冒充,不能在外面冒充,而且所谓的冒充不能据此去做了损害别人的事情,只是说谎告诉对方,你是警察。且不要造成伤害,如果造成了伤害的话,会评估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