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如题所述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白话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人称半山居士。

封为舒国公,后又改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临川县城盐埠岭(今临川区邓家巷)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熙宁七年(1074)罢相,次年复任宰相;熙宁九年(1076)再次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封舒国公,不久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

诗人,就一般意义来讲,通常是指写诗的人,但从文学概念上讲,则应是在诗歌(诗词)创作上有一定成就的写诗的人和诗作家。诗人,通过诗歌创作、吟咏抒发激情,通过诗歌讴歌祖国的大好河山,通过诗歌传颂人间真善美。载入文学史上的诗人,应属于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艺术家的范畴。

中国历代出现过众多的杰出诗人,如古代的屈原、李白、杜甫、白居易等;近代的徐志摩、闻一多、林徽因、戴望舒等;当代的厉声教、余光中、北岛、顾城等。对于诗人的分类很多,如陆游、丘逢甲等称爱国诗人,高适等则称边塞诗人,陶渊明、厉鹗、孟浩然等称田园诗人,李商隐等称无题诗人,邮如斯、袁枚、赵翼、张问陶等称性灵诗人。另外,古今诗人的雅号还很多,如诗仙、诗圣、诗佛、诗祖等。

“诗人”一词,战国时就有了,何以为证,《楚辞·九辩》注释说:“窃慕诗人之遗风兮,愿托志乎素餐。”可见早期诗人重在言志。《正字通》注释说:“屈原作离骚,言遭忧也,今谓诗人为骚人。”这便是“诗人”后一词的最早提法。

从此以后,“诗人”便成为两汉习用的名词。辞赋兴起之后,又产生“辞人”一词。扬雄《法言·吾子篇》说:“诗人之赋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用“则”和“淫”来划分诗人与辞人的区别,足见在汉代是把“诗人”看得很高贵,把“辞人”看得比较低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