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骑车被突然窜出来的狗吓到摔伤,这算是工伤吗?

如题所述

上班路上骑车被突然窜出来的狗吓到了,摔伤的情况下,这个当然是不能算作是工伤的工伤,他指的是你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一些伤害,如果你连这个摔伤都能够算工伤的话,那么这个肯定是不合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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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0
上班路上发生伤害,应视为工伤。按照劳动工伤保险条列,上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应按工伤处理。但必须在正常的路途行走,偏离路线受伤不认定为工伤。你在上班路上被狗吓倒摔伤,除追究狗主人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
第2个回答  2021-08-20
工伤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而进行的活动。法定的工伤情形包括:(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十)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3个回答  2021-08-20
这算工伤,因为你是在上班途中摔倒。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摔倒受伤的肯定是工伤。你不会对单位上的人说是被狗吓到了吧,只是说自己摔倒了。
第4个回答  2021-08-20
在上班儿的路上。骑车被窜出来的狗吓倒,摔伤。这种情况不能算作工伤的。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受的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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