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进城务工子女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因为户籍问题,进城务工子女不能和当地居民的子女享有同等的医疗、教育、社会福利等权利。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借读时,需要准备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户口簿原件;

2、暂居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暂住证;

3、务工证明,可以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经当地就业部门核准的招(聘)用工备案手续、从事个体商业活动的出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由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4、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学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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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01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流动性强,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是指本县(市)境内,户籍地在乡村,进入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或外县(市)进入本县(市)城区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常住地在城区,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劳动者。
第2个回答  2022-11-18
农民工子女是指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是农村家庭集体迁入城市居住,但未取得户口的子女,也称农民工子女。父亲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或外地户口,现为农民工,在农民工所在城市有稳定的工作、住所、收入并缴纳各项保险。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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