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初三男生在校内跳楼自残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的争议,同时他的父母也要求学校索赔100多万的金额,这并没有被法院支持,通过这件事情看出,学校只需要承担看管不严的责任,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学校需要承担的责任
首先要知道这位男生上初三了这个时候,大概是在13岁左右的年纪,对于自己的行为举止有着一定的了解,同时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举止付出一定的责任,初三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往往在学校经过一些不舒服的事情或者是家长的不理解,就会出现这样跳楼的情况,但是学校在发现这位男生第一时间之后就将男生送去了医院,另外也垫付了13万左右的费用。但是家长还狮子大开口,要求学校承担100多万的费用,显然这是很不合理的,同时也没有被法院所支持。其次通过法院的宣判可以看出学校只需要承担30%的责任,主要是因为看管不严,没有注意学生的心理问题等,所以学校也要赔付20万左右的金额。
二、引发大家深思
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孩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举止付出相应的责任了,不能老让学校为孩子背负黑锅,另外孩子出现跳楼的事情,家长首先不反思自己的行为举止,反而是要求学校来给予全部的赔偿,这是很搞笑的一件事情,另外家长一定要注意孩子的心理问题,毕竟上初三属于要升学的阶段,这个时候压力会更加的大,因此要注意给孩子放松。
三、结语
最后小编想说这个男生也是属于一种自杀,自己从楼上跳下来,所以主要的原因在于男生,因此男生的父母也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要求,另外学校已经对于这名男生给予了相应的补偿,希望这位男生的父母也不要再纠缠学校,做一些无理由的行为了。